生育異地安置

    • 辦理條件:

      1、 正常繳納社保;
      2、 在津無親屬;
      3、 已辦理妊娠登記。

      所需材料:
      1、《天津市生育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表》
      第一步,選擇定點醫療機構(隻可選二級或三級醫院):先選擇定點醫療機構1-2家填寫完整,并加蓋此醫療機構章;
      第二步,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蓋章(生育地社保中心,可咨詢異地醫院具體去(qù)哪裏蓋);
      2、 天津産檢異地分娩需提供:單位開具的長期外派工作證明/夫妻雙方單位開具的在津無親屬證明;異地産檢異地分娩需提供:單位開具的長期外派工作證明;
      3、 将蓋好章的2份《天津市生育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表》、單位開具的長期外派工作證明/夫妻雙方開具的在津無親屬證明、身份證複印件、社保卡複印件,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交給天津中智。我們爲您到天津社保中心辦理,審核蓋章(天津社保中心留存一份),返給您一份。

      注意:

      1、 您需要在懷孕12周内辦理準生登記,并做生育妊娠登記,如未做妊娠登記将無法享受生育待遇。
      2、 辦理完成異地生育安置登記手續後且滿足其他要求條件,産生的相(xiàng)關産檢及分娩費(fèi)用才可報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