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理條件:
1、 已辦理妊娠登記;
2、 生育保險正常繳納連續12個月。
所需材料:
1 、社保卡、身份證反正面複印件一份;
2、 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複印件;
3、 出院記錄原件(需加蓋病案室專用章和生育保險章);
4、 診斷證明書(shū)原件(出院後)(需有标注住、出院時間及順産或剖腹産)(加蓋診斷證明章和生育保險章);
5、 如剖腹産,需手術記錄,A4紙(zhǐ)複印件(需在複印件上加蓋病案室章和生育保險章);
6、 《天津市生育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表》。
繳納項目 | 社保基數 | 個人繳納 | 企業繳納 | ||
繳納比例 | 繳納金額(元) | 繳納比例 | 繳納金額(元) |
繳納明細 | 繳納金額 |
繳納項目 | 社保基數 | 個人繳納 | 企業繳納 | ||
繳納比例 | 繳納金額(元) | 繳納比例 | 繳納金額(元) |
生育津貼申報
辦理條件:
1、 已辦理妊娠登記;
2、 生育保險正常繳納連續12個月。
所需材料:
1 、社保卡、身份證反正面複印件一份;
2、 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複印件;
3、 出院記錄原件(需加蓋病案室專用章和生育保險章);
4、 診斷證明書(shū)原件(出院後)(需有标注住、出院時間及順産或剖腹産)(加蓋診斷證明章和生育保險章);
5、 如剖腹産,需手術記錄,A4紙(zhǐ)複印件(需在複印件上加蓋病案室章和生育保險章);
6、 《天津市生育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表》。